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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征处简介 |
| “沧州市水务局南运河城区管理处”暨“沧州市水务局城区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稽征处”是沧州市水务局直属单位,“一个单位,两个名称”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其经费来源全部为预算内财政开支。该处人员编制为12人,实有人数16人,主要职责有两项: 一、河道工程管理 南运河是我省主要行洪河道,纵穿我市市区。我处负责南运河市区段3.75公里堤防工程(包括护栏、护岸工程、堤防及树木)的管理及维护与维修、防汛安全、水利行政执法,依法查处水事案件工作,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、完整,确保沧州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充分发挥河道及堤防工程的能力和效益。由于南运河市区段地处市中心,随着城市建设的日益发展,从工程管理和河道做为城市一景两个角度,其管理工作都愈发重要。 二、收费职能 根据国务院分别于1988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1997年颁布的《水利产业政策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以及“河北省人民政府103号令”等之规定,依法向沧州市区内中直、省直、市直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征收“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”,并全部及时上缴市财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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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沧州市水务局“河道费”稽征处 版权所有:沧州市水务局“河道费”稽征处 更新日期:2004/12/07 E-mail :cangzhouchenlong@126.com |